关于同性恋的性行为方式,一般人总以为以肛交为主,其实不然。我们的调查受条件所限不能作随机抽样的定量统计,但我们深入访谈后所得到的印象,与前引拉里亚及林纳等人的观察十分接近,即在我国的男同性恋者中,肛交所占比例并不大,而其他性方式所占的比例则大得多。
调查过程中,不少调查对象讲到不喜欢肛交,也有不少人从未肛交过,或在成百上千次的性经历中肛交只占很小比例。正如一位同性恋者从他的经验和观察出所做的如下概括:“大部份的中国男同性恋者性行为以互相手淫为首,肛交最不常见。由于局外人从异性恋性行为模式出发,常误以为肛交的情形很多。”
另一位说:“我和一个朋友同居了几年时间,行为方式主要是手淫和口交,肛交从未有过。”
肛交不如其他性方式普遍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点:首先,是客观条件的限制,其中包括身体条件和卫生条件两个方面。据调查对象反映,肛交受到身体条件限制(器官大小),并且完了要立即洗澡。中国的大多数同性恋者很难找到有浴室的处所为发生关系的地点,因此这一说法令人信服。
有关的说法如:“主动一方器官的大小影响到能不能干成,除非接受的一方特别喜欢这种方式。”
“我有痔疮,所以没接受过肛交。我跟他说,如果你实在愿意做,我也可以提供,结果他没有做。”
“我不喜欢肛交,觉得对别人不卫生,对自己不舒服,很痛。口交无所谓,感觉还好。也听说69式。”
一位从未肛交过的调查对象这样说:“艾滋病一旦在那些‘卖’的人里传播起来会很危险的,在有层次的人里情况会好一点。安全措施是个必要条件。我觉得自己可以终身不要肛交,也可以得到满足。我觉得肛交很不卫生,而且会很痛苦。我估计,如果我做也不会有快感,被进入只会有痛苦。”但他又补了一句:“很难说我会不会去试一下。”
其次,照一位调查对象的说法:“干这种事,除了卫生条件好,总还得有点什么原因。如或者爱别人爱得发狂,乐意被人肛交,或者自己年纪大了,条件不好,对方条件好,才乐意接受。”这里主要是指肛交行为的被动一方。
不少调查对象承认,自己本身并没有肛交要求,也不喜欢肛交,只是作为一种交换条件才会作出这种行为。例如一位同性恋者说:“我只接受过一次肛交。虽不喜欢,但以接受肛交作为条件是有可能的。有些人有这种要求,为了怕失去对方,为了感情,有时就能接受。”
另一位同性恋者也讲过,他的恋人为了向他表白爱情,主动提出可以接受肛交的事情。他说:“他本来是很男性化的,喜欢干别人,但是为了表示对我的感情,他主动答应这样做,好像是要向我表明他对我的忠诚。”
这种把接受肛交作为获取伴侣感情的条件的做法有一定的普遍性。一位在圈内较有名气的同性恋者说:“那次坐火车去××,碰上一个乘警。我一说我的外号,他马上五体投地。在作爱过程中提出什么都答应。”
“被动肛交一开始是痛的,要有个适应过程,后来会有快感。我同意你进入我的身体是因为我爱你,两人合在一起是因为爱。”
以肛交作为条件的交换,在没有感情的情况下成为更加纯粹的交易。一位调查对象讲,他对某人一点感情也没有,但因为他是有用的人,自己就同意接受肛交:“他生殖器不大,要求弄后面也会答应,又是有用的人,可是他没提出来。我们俩之间的性关系,从来都是他提要求,我从来没要求过什么,而且都是好说好商量。”

第三,有一种乍听难以理解的说法:“一般乐意接受生人肛交,不乐意接受熟人这么做,熟人之间都怕因这种事情闹矛盾,所以长期的关系中肛交很少,多是相互口淫。”
与其他方式相比,肛交更貌似异性性交方式,难免给人施与者是男性角色,接受者是女性角色的印象,因此施与者有居高临下的感觉,接受者则容易有受辱的感觉。于是就有了以下说法:“两人感情好了,交情在那儿,再发生这种事就好像对不起对方了,不好意思再做这种事了,两人像亲兄弟似的,我就不好意思做,他再做也会觉得对不起我。”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到偶然结识的性伴侣时说:“我跟他接触过一次,第二次他太粗暴了,要求肛交,他的要求我不能满足,就不欢而散了。”
“有过被动肛交,我不喜欢,可以说很讨厌。对那些特别喜欢的人、不会给我带来太大痛苦的人,我可以接受,但是熟人也不会过于为难我。”
捆绑和鞭打正是典型的性虐待狂行为。这种性行为方式不论在同性关系还是异性关系中均属极端现象,性学将其划为“性少数派”之列。显然,它同一般同性恋行为中的主动与被动角色这一意义上的“施虐”“受虐”是有区别的。同性恋者当中不少人持有虐恋的痛苦快乐观,这或许同他们的性行为方式有关。
有性学研究的统计数据表明,在同性恋人属中,虐恋的发生率高于一般人。我们调查中得到的印象与此相符:对于虐恋这一特殊的性倾向,异性恋者中有许多人对它一无所知:可许多同性恋者不但听说过这种倾向,而且都能举出他们亲身经历或听说过的实例。
如何解释这种区别?有社会学家认为,“虐待狂现象在男同性恋者当中比一般人中更加常见,形式更加暴力,原因在于,在男性之间,攻击性往往容易同暴力混合在一起。”
(凯查多利,第369页)
我们想到的这种区别的另一种解释是这样的:一个男人从异性性行为的各种方式中唯一不可能做到的一种方式是被动肛交。由于被动肛交过程伴有的疼痛,以及姿势的屈辱,喜欢这种性行为方式的人群中受虐狂的比例偏高应当是比较合乎逻辑的现象,因为受虐狂的主要特征就是将快乐与痛苦联系在一起,而且特别强调受辱的性感价值。
关于同性恋者性行为的频率,“一般人过于强调同性恋的性生活方面,认为他们性生活过度,不像异性恋者那样有节制。”其实同性恋者的性交频率并不很高,平均是一周两至三次。有百分之二十的同性恋者一周一次;百分之十三的人一月一次以下,只有百分之十七的人一周四次以上。”
(凯查多利,地333至334页)
金赛的调查则发现,一些少年同性恋者的性活动频率在每周7次以上,26岁到30岁的人中频率有高达每周15次的。到50岁,最活跃的人平均是每周5次。
(金赛,第74页)
一项量化程度较高的调查报告为这个问题提供了更有说服力的证据。这项以950名男同性恋者、768名女同性恋者和3603对夫妻为对象的调查结果(1983年)表明,在两年以内的伴侣当中,男同性恋伴侣性活动最多,一周三次以上性活动的占67%;夫妇其次,一周三次以上性活动的占45%;女同性恋伴侣性活动最少,一周三次以上性活动的占33%。所有的人随年龄增长性活动程度都有下降,在结合10年后,上述比例在夫妻中降至18%;男同性恋中11%;女同性恋中1%。
男同性恋者性活动程度仍高,但是在与固定伴侣之外;女同性恋者无论是否与固定伴侣的性活动程度都很低。同性恋活动中的前戏活动(接吻、拥抱、抚摸和乳头刺激等)双异性恋多。有半年以上关系的异性恋女性,每周性高潮4。7次,同性恋女性6。2次,双性恋女性8。8次。自述对快感感觉“强烈”的异性恋女性占48%,同性恋女性80%;双性恋女性86%。
(Hatfieldetal,121)
我们的调查发现,同性恋者发生性关系的频率,与年龄及身体状况有密切关系。一位同性恋者回忆他同高中同学的性交往:“那时我们主要是互相手淫,每周一两次,两天不见就感到若有所失。”
另一位报告说自己在20至23岁间平均一星期两次;24至26岁时频率最高,一星期有五、六次;27到30岁,平均两天一点五次。一位46岁的调查对象说,自己在30岁时差不多一天一次,现在一周一两次。
一位同性恋者报告自己的性交频率明显高于一般人:“我19到20岁时身体很好,每天平均超过两次(一达到高潮为一次);21至22岁时每天平均两次;23至24岁时每天平均一至两次;25岁以后明显感到不如以前,也不想玩,平均每天不到一次。”
有些人说法比较笼统:“我一两星期不做就很难受,我每次去找他,他总答应。”
有人指出,性交频率同饮食质量有关。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讲:“去年我开始吃生牛肉,身体就好起来了。干这事不觉得伤身体,只有一点累。那年我献血以后还作爱了,很快就能恢复。”
在一些人那里,性交频率决定于心情:“有时一天一次,有时一周一次,决定于心情。”
有一位说:“我和×××好了两个月,感情有一点,只干过五次。”另一位说,他同某人感情卷入很深,“跟他一夜三次,至少两次。”
有人用性伴做爱的频率来检验他是否忠实于自己:“他是不是只跟我一人好从做爱能看出来。40岁以下的人,一周应该能做两三次,要是不能做的就是有别人了。”
从问卷数据看,性交频率最高者平均一日一次,最低者为一月一次,中位值和众值均为每周一次。要了解同性恋者性交的确切频率,应当有随机抽样的统计数据。基于调查规模,目前我们只能得到个案数据。但据我们的调查对象说,他们的性交频率在周围同性恋者中属常态,不过多也不过少。当然这只是他们自己的感觉而已。